屏幕两端的兵线,牵着手心温度的羁绊。“我”与女朋友隔着屏幕对坐,一同沉浸在《奥特曼格斗进化三》的热血世界里,她或许不懂格斗游戏的复杂机制,却愿意陪着“我”在奥特曼的战斗中欢呼;“我”也在紧张的对战间隙,留意着她的反应,屏幕里的怪兽嘶吼、技能特效绚烂,屏幕外的陪伴温暖而真实,兵线连着的不仅是游戏进程,更是两人间细碎又珍贵的相处时光。
周末下午的阳光斜斜切进出租屋的窗户,落在键盘上,像一层薄薄的碎金,我叼着半块面包,手指在鼠标上顿了顿,转头看向窝在沙发里的女朋友小夏,她正把脸埋在抱枕里,只露出一双晃来晃去的白袜子。
“玩一局LOL?”我扬了扬手里的手柄,其实心里没抱希望——她上次玩还是半年前,选个提莫躲在草丛里被对面盲僧抓得哭鼻子,最后把键盘一推,说这游戏是“针对小矮人的阴谋”。
没想到她猛地抬起头,眼睛亮得像刚刷了桐油的栗子:“玩!但你得答应我,不许嫌我菜,不许抢我兵,还要给我蓝buff!”
我笑着把她拉到电脑前,挤在一张椅子里——椅子有点小,她的肩膀贴着我的胳膊,发梢扫过我下巴,带着橘子味洗发水的香,我帮她调了设置,她选了最爱的金克丝,手里的鱼骨头炮管歪歪扭扭,像她平时扎不好的羊角辫。
“记住哦,”我一边选盲僧一边叮嘱,“对线的时候别往前压,我三级就来抓。” 她用力点头,手指却紧张得攥着鼠标,补兵时炮管晃得厉害,第一个近战兵漏了,第二个远程兵也漏了,等我从野区赶过去时,她已经被对面的女警点得只剩半血,塔下还缩着个残血的拉克丝。
“上!”我话音刚落,她的金克丝突然往前冲,鱼骨头“砰”地开了一炮,没打中拉克丝,反而把塔的仇恨引了过来,我赶紧摸眼W过去,一脚踢飞拉克丝,再给她套上护盾,回头就看见她对着塔疯狂输出,血条“唰”地往下掉。
“别打塔!先跑!”我拽了拽她的胳膊,她慌慌张张地按闪现,结果闪到了女警的夹子上,“咚”地一声被定在原地,我急得赶紧回头救,一套技能打残女警,自己也被塔点死,屏幕上跳出“友方被击杀”的提示时,我俩同时“哎呀”一声,肩膀撞在一起。
“都怪我!”她瘪着嘴,耳朵都红了,“我又搞砸了。”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:“没事,第一次玩嘛,而且你刚才那炮,差点就打中了,很厉害。”
接下来的几局,她慢慢摸出了点门道,补兵时不再那么慌,甚至能跟着我去下路游走,有一次我们抓死对面双人组,她的金克丝拿到人头,被动“罪恶快感”触发,移动速度变快,她兴奋地晃着腿,鼠标指针在屏幕上乱转:“啊啊啊我跑好快!像踩了风火轮!”
我看着她屏幕上金克丝歪着脑袋笑的样子,突然觉得比自己拿五杀还开心,以前总觉得LOL是和兄弟开黑的游戏,是熬夜冲分的执着,是赢了欢呼输了懊恼的胜负场,可此刻挤在小椅子里,闻着她的发香,听着她为一个人头尖叫,为漏了兵叹气,才发现这游戏最有意思的不是兵线推到水晶,不是数据面板上的胜利,是有人愿意陪着你,在虚拟的峡谷里,一起犯傻一起成长。
后来我们又玩了几局,输多赢少,她却越玩越起劲,还缠着我问:“为什么我的金克丝不能像视频里那样飞起来?”“下次你能不能选个更肉的英雄,帮我挡塔?”
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,叠在电脑屏幕上,和峡谷里的兵线、防御塔混在一起,我答应她下次教她玩安妮,教她用小熊拍对面的脸,她眼睛弯成月牙,说那我得给她买新的鼠标垫,要印着金克丝的那种。
其实我知道,就算以后她还是会漏兵,还是会闪现撞墙,我们还是会输很多很多局,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峡谷里的胜利可以重来,但屏幕两端,和喜欢的人一起度过的,那些带着橘子香的、热热闹闹的时光,才是最值得珍惜的宝藏啊。

